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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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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15项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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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交通时候中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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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主次责任为9:1,同等责任为6:4(机动车为6,非机动车或行人为4),
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勘查或者其他证据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问: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不服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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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对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有异议的,
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复核以一次为限。
问:肇事方没有赔付能力,怎么保障我能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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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当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不足部分,
若有商业险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才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因此,只要肇事方有投保,即使其没有赔付能力,您依旧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或部分赔偿。